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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16
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1、可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gz.gov.cn/)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在“信息查询—异地贷款证明打印”功能处,或在微信公众号的“贷款证明”功能处,查询打印加盖电子印章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及近两年缴存明细;
2、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向我中心各直属网点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异地贷款回执
贷款还清后提交异地贷款结清证明
在异地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还清贷款后应将结清证明交给广州任一公积金中心直属网点或公积金贷款承办网点,网点收取后通过广州中心业务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完成录入后把结清证明退还职工。
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中心直属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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